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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最新楼盘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8日   |   阅读次数: 110

黄骅港最新楼盘温馨提示
  黄骅港最新楼盘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黄骅港开发商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工程竣工结算书;
  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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