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张槎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大楼外墙维修工程经立项批准建设,本次招标范围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 2.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张槎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大楼外墙维修工程 3.工程地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建槎路11号 4.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5.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77.13万元。 6.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为30个日历天,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人民币1500元。 7.工程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筑高度约31.5米,由佛山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查询该企业诚信情况 设计。工程内容为大楼外立面装饰改造,原来平面不作改动,工程内容主要为更换原幕墙装饰所用的玻璃及铝板,清洗大楼所有外墙立面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的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 资质要求:企业须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过去3年内(竣工时间在2009年10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内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造价50万或以上的幕墙专业工程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备一级资格),须提交符合上述规定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锁定,且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投标,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5、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购买考试用书 ;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玫瑰西路13号一楼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起至 11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凭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回执于2012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起至 11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保留购买收据,开标时一同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发展大厦28楼A室(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免费向投标人提供,请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携带移动硬盘或U盘存储设备前来拷取。 七、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号码:0757-82362930 传真号码:0757-82362904 预发包价 工期 对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2-11-12 09:3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2-11-16 17:00:00 报名地点 玫瑰西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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